黄陂区个人专利申请的具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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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个人专利申请的具体作用

作者:湖北春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26 08:14:58

我们公司在此帮大家解答一下武汉商标注册的费用。商标注册如果企业或者个人自己去北京商标局注册,只需要缴纳商标官费即可。如果找商标代理公司代办,需要缴纳两笔费用:商标申请的官费、商标代理费。商标注册不需要缴纳年费。每年也不需要向别的部门申报商标的情况,商标注册下来之后由企业自行管理。企业只是需要注意别错过十年后商标续展的期限就可以了。

第一步:商标查询(1天内)商标查询是指在武汉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注册前,查询所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原权利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工作,可以降低商标注册被拒的风险。

第二步:准备文件(1天内)个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填妥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个人签名。商标样品10件(彩色商标需提交10幅和1份黑白墨水手稿)。

第三步:申请(1天内)。

第四步:表格审核(3-4个月)形式审查是商标注册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的书面文件和一些形式上的要求,如申请表和授权书是否有错误等。

第五步:实质性审查(约6个月)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进行审查,查找资料,进行比较分析、调查研究,决定是否进行初步审查的一系列活动。

第六步:初审公告(约3个月)商标审批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在不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和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准予注册商标,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自初步审批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予以注册,并予以公告。

第七步:领取商标注册证通过代理机构将商标注册证书发给商标注册人。直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领取《商标注册证》。

根据国家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的程序主要有五个阶段,即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还有授权。

第一阶段即受理阶段。

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以后,如果确实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话,专利局将会确定哪一天为申请日,然后给申请人一个申请号。专利局会对文件清单进行核实过后,将会给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书。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文件中没有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不清楚的,还有附带的图片模糊不清或者进行过修改,或者申请人通过外国单位或者个人专利代理机构寄到专利局的,专利局都不会进行受理,所以申请的时候一定要检查好申请文件,避免出错。

第二阶段是初步审查阶段。

专利局确认受理以后,而且申请人已经缴纳了专利的申请费,将会自动进入专利的初审阶段。初审是检查申请文件有没有存在一些明显的漏洞,其中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范围之内。如果申请人是外国人的话,还要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果发现不合格那么专利局就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完善或者修补,过了规定的期限还没有进行修正的话就等同于撤回申请了。但是在初审前要先对申请进行保密审查,如果这项专利需要保密的话,之后的程序就会按照保密程序进行办理了。

第三阶段是公布阶段。

即专利申请通过初审阶段以后,就意味着该项专利合格直接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不要求提前公开的话,这个专利申请从规定的申请日18个月后才会进入公开准备环节。但是申请人想要立即公开的话就可以申请即可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应该会在三个月以后专利局会在相关的专利公报上公布说明。并且在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可以享受临时保护的权利了。

第四阶段是实质审查阶段。

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如果已经提出了实质审查的请求那么申请人就可以进入实质审查的阶段。这里要注意自申请日开始三年之内还没有提出实质审查的要求的话,申请会被视为撤回,该项专利申请就无效了。

最后阶段授权阶段。

专利局会授予申请人专利权,并且还会颁发专利证书。发明专利授权总时长为24-30个月。

每一项专利都要走公开阶段,在全世界来讲,专利都是以公开换取保护的,反而公开阶段也有利有弊,当专利处于公开阶段这也意味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或专利说明书中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清楚、完整地公布出来,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清晰的了解到现有专利的状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根据外观设计中需要保护的内容提供有关视图或者照片,以此明确希望获得的保护范围,“最后的公开”是指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请求保护的发明创造通过科学刊物书面公开,公示专利权的归属。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后并定期予以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有:

(1)专利申请中记载的著录事项;

(2)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摘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及其简要说明;

(3)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创造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决定;

(4)保密专利的解密;

(5)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驳回、撤回和视为撤回;

(6)专利权的授予;

(7)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8)专利权的终止;

(9)专利申请权的转移;

(10)专利权的转移;

(1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12)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合同的给予;

(13)专利申请的恢复;

(14)专利权的恢复;

(15)专利权的质押、保全、解除;

(16)十六、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17)对申请人地址不明的通知;

(18)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更正;

(19)其他有关事项。有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及其附图、权利要求书不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定期出版的专利公布、公告中公布或者公告,而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全文出版。

另外,专利申请中还存在一些不影响新颖性的公开行为,比如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发明创造;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发明创造;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发明创造的内容。

《专利法》对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规定了不同的公布方式。对发明专利申请来说,规定自申请日起(要求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来说,规定在授权公告时才予以公布。之所以采取不用的公布方式,其原因在于发明专利申请要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周期较长,如果等到实质审查结束后才公布专利申请的内容,对同一课题进行重复研究、重复投资和重复申请的可能性就会增大,不能很好地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因此需要在授予发明专利权之前就予以公布。

专利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所有授权的发明创造在授权后,发明专利申请甚至在申请日后、授权以前的一定时间,都应当向公众公开。这是社会公众的利益所需要的。但是如果专利申请所述信息的公布可能损害国家的防务的,比如发明创造是一件新式武器及其部件,专利局有权不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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