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武汉商标注册认识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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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武汉商标注册认识的误区

作者:湖北春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1-04 08:09:40

商标韵味无穷,很多人对武汉商标注册的认识非常片面,其实它的含义可是非常重大的!

误区一:商号与商标不分。前者是法人资格的全称,后者则是国家商标局发给的《商标注册证》,是全国范围内评审通过的使用权利,区别于相同商品标志的法律文件。

误区二:品牌保护不足。商标注册细分了45个类别,企业在注册商标选类时,都习惯“现在经营什么就单一注册什么”。结果到后来发现,自己注册的商品商标,却有人生产出了和自己相同商标的其他商品,影响了品牌形象。

误区三:不保留商标使用信息。企业商标使用证据是否完整、管理质量如何,关系到商标能否切实有效地得到保护。误区四:贴牌何须商标。自己的商标早被同行或者是合作伙伴注册,还不知情,甚至毫不在乎。经营了10年、20年,产品是替别人做的。商标韵味无穷,我们一对一服务,让你省时又省心!

市是我国的首都,随着经济的腾飞,消费者的引导潮流,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在美博城的带领下,美容美发、化妆用品等美容用品批发市场也空前地兴旺起来。

目前已成为全国美容美发化妆品交易的重要基地,每年的美容美发、化妆品交易额占到全国的四成以上,是名副其实的中国的美丽中枢。那么在化妆品商标注册的流程是什么呢?化妆品商标注册哪一类呢?

众所周知商标注册分为45大类,其中化妆品是第3类。第3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每一个爱美的女孩子都有一堆化妆品,小编也是看着那些化妆品数不胜数啊,化妆品是每个女孩子都喜欢的。下面我就把化妆品商标注册流程分享给化妆品企业。

1、设计:任何商标注册之前都是要进行商标设计的,既然是注册一款化妆品商标那肯定要考虑女性的喜爱,以及符合企业文化的设计思路。

2、查询:委托专业的人士查询一下您要注册的商标,以免与在先申请的构成近似。从而有效的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3、受理:由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整理好材料之后上报到商标局。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之后,下发《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

4、形式审查:商标局针对上报上来的材料进行核实查验,查看是否已经缴纳官费。

5、实质审查:商标局对该注册的化妆品商标注册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规定,是否能够通过的一个过程,通过的将进入公示期,不通过的将进行驳回,或者部分驳回。

6、公示期:公示期三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人都可对该化妆品商标注册提出异议,有异议的需要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供异议答辩。通过的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7、颁证:由国家商标局颁发《商标注册证书》。注意:从商标注册申请到注册成功大约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我司是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是您商标注册道路上的领路人,更是同行业的标杆,每年为客户商标注册数量达到数万件。如果您有商标注册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上的客服工作人员或者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

我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商标注册代理的由商标局备案下的一家商标注册公司,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是每一个商标注册申请人所关心的,我司秉承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为您在商标注册的道路上保驾护航。

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是由专业从事商标注册的顾问进行的,商标注册流程专业化严谨,任何商标注册流程都是要到商标局严格审查的。商标注册费用依据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发展规模,商标注册顾问专业人士来决定的。

如果您有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方面的问题均可咨询我司的热线电话或者直接与我们网站上的商标注册顾问的客服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专业的商标注册问题解答。预祝与您我们能在商标注册上合作愉快。

内蒙古商标注册必须戴蒙文吗?内蒙古商标注册不必须带蒙文,可以是其他文字,也可以是字母、数字、三维标志等信息。根据《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蒙文可以作为文字商标一种申请商标,但并非必须有的元素。在内蒙古地区的企业、个人等,可以根据发展需要申请各类形式的商标。如果使用蒙文来申请注册商标,要注意哪些问题?

蒙文等少数民族文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为了便于审查,应当附送商标设计说明。在内蒙古地区申请商标,我们建议最好申请蒙文商标,这将有利于该商标在内蒙古地区以及其他熟知蒙文的地区提升熟知度,可以加快品牌建设。除了申请蒙文商标外,还要申请汉字商标、英文商标等,形成全方位的商标保护,并且有利于在不同地区的商标宣传。

一、申请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3)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4)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三、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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