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标注册有哪些原则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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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标注册有哪些原则需要注意

作者:湖北春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31 08:09:29

在申请武汉商标注册时,一般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原则会比较多,如果是没有过商标注册经验的申请人,在办理申请商标业务的时候就会比较繁琐,或者是遗漏掉某个步骤。因此如果是没有相关经验的申请人,委托一个专业权威的知识产权机构来代为办理,相对来说更合适,成功率也会更高。那么商标注册有哪些原则需要注意?我司整理了下面几条供大家参考。

1.一件商标一项申请的原则一项申请行为只能请求注册一件商标,在一份申请中不得申请两件或两件以上的商标。如果在一份申请中,申请了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商标,那么这份申请就被会驳回作废。

2.一件商标一类商品的原则申请同一商标只限于一类商品上,即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商标,应该按照商品分类表分别提出申请。这就是说,同一申请人提出的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不仅只限于一件商标,而且还限于一类商品,不能在一份申请中将同一类商标使用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从这一原则来看,同一申请人申请同一商标,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如这些商品按照商品分类表是同属一类的,那就可以作为一件商标提出申请。例如某制药厂,将同一商标用于药品类的片剂、注射剂、丸、散、膏、丹等几十种商品上,这些商品按商品分类表均属于同一类,就可以作为一件商标填报一份 申请书,交纳一份申请费和注册费。这种情况对有竞争能力的企业是十分有利。

3.注册商标扩大商品使用范围另行申请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即在该注册商标原核定使用的商品以外的同类商品上要求扩大商品范围的,应另行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专用范围以原核定的使用商品范围为限,扩大了商品范围,有可能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4.注册商标改变文字、图形重新申请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以原已核定的文字、图形为准,是商标专用权的客体,改变其文字或图形已不属于保护范围,应更新申请注册。

目前,我国每天新增“注册企业”500多万家。企业名称重复率高、企业名称不规范成为企业名称登记中的突出问题,也延长了企业登记的时间。对此,我国《企业名称禁止和限制规定》明确提出了26条禁止和限制规定。根据这些规则,企业可以减少重复命名和注册的复杂性,缩短企业注册的时间。

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企业名称的规定有33条,其中禁止性规定有11条,包括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损害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和误解的内容和文字。如此精彩的企业名称,长达数十字,今后将不允许注册。企业这样的组织虽然依法享有名称权,但如果在行使企业名称权时,一味地谈自由,毫无规则可言,盲目地、任性地追求各种“创新”甚至“耸人听闻”的美名,它只会反过来干扰和损害这种权利和自由,即所谓的“没有规则,就没有自由”。

比如,一个精彩企业的名字,往往由几十个字的句子组成,不仅会给别人带来诸多不便,还会使自己增加各种不必要的麻烦和“非自由”。正如有人所说,“公司名称有几十个字,公章不能刻”。有人说,公司的名字应该为企业量身定做。容易记住,吸引人,有创意,对客户有很强的吸引力。

公司的名称应该是企业文化和质量的展示。一个好的名字是一个活的广告,这是一个企业***的战斗方式。名称是一个特定的符号,是一个企业或品牌的“眼睛”。在互联网时代,我们追求的是吸引力。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是企业发展的***步,也是企业成功的关键。没有征服消费者味蕾之名的能力,就很难发挥压倒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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