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标注册是可以重名的吗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湖北春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武汉商标注册是可以重名的吗

武汉商标注册是可以重名的吗

作者:湖北春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13 09:00:25

武汉商标注册是可以重名的,但前提条件是需要在不同的类别中进行申请,若申请的商标在A类,别人又申请同样的商标在B类,则这两类商标同样受法律保护。若一定要申请A类商标,而A类商标又有相同的名字,可以将要注册的商标设计成不同的样式然后进行查询分析是否构成相似,若相似度很低可以尝试去注册,若相似度很高则不建议注册,武汉商标注册不成功官费是不予退还的。

商标注册是一类一标,同一类别存在在先注册的话,在后注册的讲予驳回;所以,如果你们注册的话,选择注册图标会比较好。

武汉商标注册同名和驰名商标的关系举例说明:

【1】商标注册是要确定具体类别的(共45类),如康师傅是在第30类3009小类下注册,你注册要在30类3001或3002注册奶茶是可以注册,即使名称相同也不构成近似。

【2】但如康师傅和百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是不限类别的保护,即使你注册的类别与其不相同也会被其提异议、争议,很难注册下来。

随着国际经济与贸易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让自己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企业选择在美国专利与商标局(USPTO)注册商标。美国对商标的保护比较完善。美国商标有效期也是从注册之日起算10年,美国商标也有连续三年不使用可被撤销的制度。除了这些相同的地方,申请人更需要了解美国商标制度与中国商标制度不同的几个方面。

一是美国采用使用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在美国商标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该商标在美国的使用,针对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即使还没有在美国注册商标,但是该商标在美国本土使用很久了,实际使用商标的一方还是优于意向使用的一方。

二是美国非常强调商标的使用。美国商标在申请时、申请后第56年,以及商标续展时都要求申请人提交商标的使用声明或使用证据。接下来,我们再介绍一下注册美国商标的准备工作。申请美国商标的费用比中国商标要贵好几倍,因此知元商标建议提交美国商标申请前的查询就更加重要,USPTO提供了多种非常详细的查询工具,但其实际使用比较复杂,找我司查询比较靠谱。

为什么大多数公司的名称和商标不同?商标(trademark)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那么,为什么大多数公司的名称和商标不同?为什么大多数公司的名称和商标不同为什么大多数公司的名称和商标不同:

原因一:公司名称核准和商标注册是两套系统企业名称由省级工商管理局进行核准,一般以“行政区划+企业字号+企业类型”形式组成。由于企业名称一般由各省工商管理局管理,又有“行政区划”的前置区分,所以“跨省重名”是合法的,这与“注册商标全国范围内的排他性”有别。这就造成同名企业争夺“同一商标文字”的情况,所以后来者即使企业名称被核准,但商标依然无法注册。

原因二:公司名称核准比商标注册时间要短想要注册商标,一般都先注册公司,也就是说,公司名称核准永远在商标注册之前。商标注册需要一年多时间,所以你注册完公司,很可能,商标早已经被别人注册了,这也是公司名称和商标注册不一致的重要客观因素。客观上来说,商标注册成功率比公司名称核准通过率要低很多。

随着网上申报相关机构业务的开通,代理商标注册也变得越来越便利。但是就在如此的情况之下依旧有一些问题是需要注意的“个人或者企业是不可以在网上申报商标注册信息的”所以大家玩玩不要认为网上申报就是万能的。当然了也不是没有办法,大家可以选择“代理商标注册”节约了时间成本,更加高效。

个人商标注册需要提供文件: 

(1)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 

(2)个体户执照复印件; 

(3)商标注册申请书; 

(4)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

公司商标注册需要提供文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商标图样6张,五张放到自封袋内,一张粘帖到商标注册申请书的背面。

3、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盖公章。

代理公司有了个人或者公司申请商标的资料之后,会帮您递交资料,等待受理和审核,三个月的公告期,无异议就进入核准公告期,核准公告期后你就可以拿到自己的商标注册证书了。 

商标法中的通用名称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商品的名称。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注册商标中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特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这三种情况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 商品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区域内为生产经营者或者消费看普遍用于称呼某一商品的名称,如“棉花”糖、“椰子”汁、“葡萄”酒等。商品的通用图形,是指某一种类商品的一般图形,如以椰子图形作为椰子汁的商标,以棉花图形作为棉花糖的商标。商品的型号,是指商品的性能、规格、大小等。 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是在某一区域内为生产经营者或者消费者普遍用于称呼某一商品的文字、图形、型号。商品的名称、图形、型号一般可以由生产该商品的企业用于商品或商品的包装上,以便于消费者辨认。因此,它不能由某一个企业作为商标注册而专用,否则会影响本行业其他企业的正常业务。

另外,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或图形作为该商品的商标,也起不到区别各生产经营者的作用。因此,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生产经营者的作用。因此,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如果标志中除了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外,还有其他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等商标构成要素,则可以注册为商标。也就是说,虽然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不能单独作为商标,但是可以包含在商标中作为商标的一部分。 

商品的通用名称并不是绝对的。某一特定商品的商标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演变为该商品的通用名称。例如,因为某一特定商品非常有名,其商标可能成为同种商品的代名词,致使该商标变成商品的通用名称;又如某一产品系新产品或专利产品,在仅有该种产品的情况下,人们往往把该商品的商标作为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商标法中的通用名称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商品的名称。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注册商标中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特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版权所有:湖北春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