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标注册介绍商标撤三答辩攻略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湖北春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武汉商标注册介绍商标撤三答辩攻略

武汉商标注册介绍商标撤三答辩攻略

作者:湖北春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05 08:37:57

身边很多人对知识产权不在乎,商标权人在收到撤三通知书之后,第一反应是我明明在使用这个商标,商标局凭什么要撤销它。今天武汉商标注册小编就给大家讲一讲:商标撤三是什么,商标撤三答辩攻略。

一、何为撤销三年不使用?首先我们要了解的是何为撤三。商标撤三全称为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其次,商标撤三申请是否有法律依据呢?答案是肯定的。申请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二、出现撤三的原因在2017年,我国的商标申请总量为590.16万件,同比增长54.96%,呈现一个大幅度增长的趋势。在文字资源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商标申请量依然保持着高速增长。我们可以将商标比喻成黄金资源。商标申请就是挖矿,商标的实际使用行为就好比是黄金加工。当黄金资源越来越少,而需求者越来越多,黄金变得供不应求。但是的确有一小部分人手里虽然拿着黄金矿石,却一直存放着,等待升值,做投机行为,并没有实际的加工使用,造成了市场的供需失衡。为了提高商标的利用率,使商标资源利用最大化,这就是商标撤三案件出现的原因。提出撤三的原因主要是申请人认为商标权人在最近这三年当中,并没有在经营活动中实际使用被撤商标。还有一种可能是,为了取得认准的商标,有的企业可能通过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以下简称撤三),撤销他人已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让自己的商标得以通过。

三、什么是商标撤三答辩及答辩依据顾名思义,撤三答辩就是针对商标局发出的撤三通知,所进行的答辩。其目的是为了向商标局证明被撤销商标在经营活动中有实际的使用,不应该被撤销。撤三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情形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应当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受理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四、答辩前的准备事项如果您接到了商标局下发的撤三通知书,先清楚与分析通知书上的内容。首先要知道提出撤三的申请人是谁,是撤销商标的全部商品还是部分商品以及撤三答辩截止时间。当我们把上述信息都了解清楚了,那么撤三答辩前的准备就算是初步做好了。同时,撤三答辩是必须以真实有效的使用证据来进行证明被撤销商标在经营活动中有实际使用,从而进行答辩。所以当我们在经营活动当中有使用或者涉及已注册商标的情况,最大可能的保留使用证据。

同时,这也是一种保护品牌的方式。若我们能够提供充分的品牌使用证据,并且能够保证证据的真实性,那么答辩的成功率已经接近百分百。但是,答辩人在提供证据的时候,必须要注意到证据使用时间,必须是通知书上所要求的时间范围之内。最后,商标撤三答辩书的撰写您可以交给我们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通过我们的撰写,可以进一步提高撤三答辩的通过率。待我司撰写完毕,将答辩书及其材料寄到商标局之后,答辩人可以静下心来等待商标局的撤三裁定了。

一、商标代理组织的义务

(一)商标代理组织接受委托承办商标代理业务,应当按法律法规规定及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相应文件,并应在相关文件上盖章。商标代理组织知道委托人提交的文件不真实,仍进行代理的,负连带责任。

(二)商标代理组织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在提出申请的同时代委托人缴纳各项业务规费。未按时向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缴纳规费的,按照《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该申请业务不予受理。商标代理组织接受委托承办业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商标代理组织设立的办事处、代表处不得经营商标代理业务。

二、其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经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商标代理组织的住所视为委托人的联系地址。

(二)在申请商标注册程序中,委托人更换商标注册申请代理组织的,应当办理变更代理人手续,变更后的商标代理组织作为该商标申请后续有关法律程序的通讯联系人。

(三)经代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获得注册后,代理组织应作为该注册商标后续有关法律程序的通讯联系人。委托人不再委托原代理组织办理有关业务的,应当办理变更代理人手续,变更后的商标代理组织作为该商标后续有关法律程序的通讯联系人。

将个人商标转让给个人或公司,将公司商标转让给个人或公司等等,不胜枚举。但是,商标转让并不意味着可以立即转让,而是需要先申请并被有关单位接受。那么,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发出呢?

a、商标查询(2日内)--申请文件准备(3日内)--申请提交(2日内)--支付商标注册费--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签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9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b、 转让人、受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 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分别出具的委托书,以及在受理大厅直接办理的受让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 申请转让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翻译机构签字确认的中文译本。

由于商标权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因此,注册商标的转让不仅导致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商标权的转让,而且影响到被许可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益注册商标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为确保商标转让能够合法进行,保护利害关系人和消费者的利益,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商标局收到注册商标转让申请的有关文件,经审查批准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商标注册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是对注册商标的不当使用,商标局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注销注册商标。商标转让前,可以明确具体的全过程,并及时准备好准备材料,保证转让手续的顺利完成。


 

版权所有:湖北春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